市民政局介绍,月日2022年7月1日起,起上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海市会救从每人每月1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20元,调整等社增加90元。最低助标准本次调整的生活社会救助标准还包括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认定标准、月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起上救助标准等。详见↓ 01 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海市会救从每人每月1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20元,调整等社增加90元。最低助标准 02 调整提高民政定期定量 补助对象救助标准 1。生活重残无业人员、保障司法老残等3类对象,月日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调整,从每人每月1730元调整为1850元,月增加120元。 2。散居归侨、因公致残知青等7类对象,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同步增长,每人每月增加额在150元—370元之间。 03 调整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本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从每人每月1730元调整为1850元,月增加120元。 04 调整提高低收入困难家庭 申请专项救助收入认定标准 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收入标准调整为: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840元,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05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 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保持不变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为每人每月870元,与去年标准保持不变,进一步鼓励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积极就业。 06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 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救助标准 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高救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730元调整为1850元,月增加120元。 资料: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