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宁波市6月23日公布一批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例。零花钱其中,宁波一家小学因自立名目向学生收取“零花钱”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小学学生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被市今年2月,监部执法人员在对宁波慈溪市某民办小学进行检查时,门处目发现学校向1-3年级学生收“零花钱”,罚自费用计1751.7元,立名用于班级美术本、零花钱黑板贴、宁波拼音本、小学学生黑板擦、被市拖把等的监部支出。 据介绍,门处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罚自民办学校学费标准按照补偿教育成本制定,教育成本包括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正常支出。“上述班级费用应该由学校在教育成本中支出,向学生收‘零花钱’属于自立名目乱收费。”执法人员表示,学校的行为违反《价格法》,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退还多收款1751.7元、处罚款1000元。 本次公布的案例中另有一所高中因涉嫌违反“老生老办法”的收费规定被立案调查。这所高中2月由非营利性变更登记为营利性,将学费收费标准由原来的19250元/学期调整为28900元/学期,新老学生都按新标准收取。而教育部规定,学费、住宿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经查,这所高中对老生多收学费计500万元。还有多所幼儿园、学校因擅自收费被处罚。如一家幼儿园向首次办理接送卡的家长收取每张20元的费用,另一家幼儿园擅自收取书本费2.4万元,一所学校向2107名首次办理学生卡的学生收取办卡费1.7万元,都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退还多收款并处罚金。 |